從交通運輸部獲悉,在疫情期間,我國將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采取臨時延期措施。
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采取臨時延期措施
當前,為全力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可結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運輸保障需要,采取以下臨時政策措施: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進行車輛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允許其年審周期自動向后延續至疫情結束之后45天。
疫情期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不對未開展技術等級評定、車輛年審逾期或到期未審驗的道路運輸車輛進行處罰。疫情結束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有關道路客貨運輸經營者及車輛及時延續辦理車輛年審手續;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制度恢復到原政策制度執行。
做好道路運輸車輛性能維護工作
疫情期間,對于未開展車輛年審的道路運輸車輛,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相關道路運輸經營者按照規定及時做好車輛性能維護,特別要做好涉及車輛燈光、轉向、制動、輪胎等安全系統和部件的性能維護,并做好車輛維護記錄,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車輛行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