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發出通知,將全力支持為重點工程提供建筑石料保障的企業復工復產,礦山企業可直接網上申請辦理礦業權延續手續。
重點工程建設砂石保障刻不容緩
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產
加強重大項目用礦、用海保障。全力支持為重點工程提供建筑石料保障的企業復工復產,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服務,保障市場供應。礦山企業可直接網上申請辦理礦業權延續手續。支持沿海各地積極申報區域性存量圍填海處理方案。
加快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報批。對具備用地報批條件的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各地抓緊組織上報,實行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核銷制”,提高省統籌占補平衡指標支持比例。
全面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允許礦業權出讓收益延期繳納。已完成礦業權有償出讓但尚未繳清出讓收益的,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可適當延長繳納期限,延期繳納款項免繳資金占用費、滯納金。
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疫情防控期間,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醫療疾控、民生保障、擴大有效投資(房地產項目除外)等項目,土地出讓金可以延緩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納。
減免國有土地租金。積極推行“先租后讓”供地,疫情防控期內可暫緩交納土地租金。租賃國有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可申請減免土地租金。
優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
允許先行用地。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應急“一級響應”期間,對疫情防控和治療急需的醫療衛生設施建設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等用地,可先行使用。
統籌土地指標。支持醫療衛生事業補短板項目建設,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掛賬使用,地方用地計劃指標不足的,疫情解除后由設區市主管部門匯總后上報省自然資源廳,統一核銷。新建非營利性重大醫療衛生設施項目,占補平衡指標由省統籌解決;其他項目所需占補平衡指標由市、縣統籌優先安排,不足部分可申請省統籌指標。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順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