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廣東省住建廳發布了《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違規使用海砂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發布日起到6月30日,對全省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生產企業以及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實施違規使用海砂的專項整治行動。
近年以來,基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國家與各級地方政府相繼發布一系列環保政策,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限制,進行供給側改革,取締落后產能,降低無序發展對環境造成的危害。我國建筑用砂長期依賴于對天然河砂的開采,在各地開展河砂禁采措施后,市場上開始出現“一砂難求”現象,加上河道采砂執法力度加強,部分工程項目將海砂作為建筑用砂,嚴重威脅著工程質量安全。
《通知》規定整治內容包括:
1. 檢查混凝土、預制件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質量保障體系及產品質量跟蹤制度。重點查驗生產用砂來源(產地)用量證明材料,以及生產用砂和出廠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合格證明材料。
2. 檢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原材料、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質量管理情況。重點抽查施工現場用砂進貨、見證取樣送檢臺帳以及氯離子含量檢測合格證明材料,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進貨、使用臺賬,以及相應批次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氯離子含量檢測等出廠質量證明文件、進場質量驗收等相關材料。
3.加強建筑用砂氯離子含量、貝殼含量和預拌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抽測。對抽查發現的氯離子含量、貝殼含量、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超出規定值的,要立即責令相關項目停工整改、相關生產企業停業整頓,并對可能涉及到的其他項目進行全面排查,追溯相應批次預拌混凝土去向,妥善處理;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在環保政策嚴控與工程質量安全面前,合理規劃,釋放部分礦權發展機制砂才是解決珠三角地區用砂難的最佳方式。伴隨著國家對于機制砂石行業現代化重視與積極引導,產業化、自動化、規?;母哔|量砂石產業會成為建筑建材領域極具生命發展潛力的代表,為推進我國交通強國與粵港澳大灣區基礎設施建設貢獻力量。